从基本媒介看文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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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2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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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14:19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文学两次深陷要坚守传统还是迎合新变的两难选择中。在市场经济*刚开始确立时,浮躁的情绪引发了文学现场的“众声喧哗”;而进入网络时代,则又转成部落化的“众声细语”。何平在《批评的返场》中这样描述:“比传统期刊文学、野生文学、网络文学和科幻文学更小的文学部落还有很多,甚至单个的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文学部落。他们以期刊、图书等纸媒,也以网络社区、公众号、圈(群)等勘定边界和疆域……”由此他判定,“我们俨然进入了一个细语的众声文学时代”。文学的这两次转向,是人文价值与资本和互联网技术力量博弈的结果。在文学的前途变得扑朔迷离时,我们有必要通过认清媒介的作用,来重新确立坚守文化价值的意义。
文学是“人学”,人的社会化本质导致文学创作总是牵系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生活不仅为文学提供内容,同时也影响作者、读者、媒介等文学场诸般要素的生成。这其中,媒介极为重要,它是文学复杂生产关系的交汇点。文学的基本媒介是语言和文字,或口述或书写,是它们让文学有了关于内容的形式。而文学“显形”要依靠物质媒介,文字载体从陶器、甲骨、金石、简牍、帛布到纸张,一路发展到现在的数字媒介。
以接受方式来看,文学经历了从听觉到视觉形式的变化。用于听的口语文学是另外的事,兹不必谈。文字开始让文学有了表意规范,然后文体分野,短的诗、中等的赋文和长的小说依次出现。造纸容易了,字可以多写了,意义则必然复杂,这与思维的复杂化是相辅相成的。由此可见,在某种程度上,社会通过媒介决定了文学;而按照“媒介即信息”的说法,媒介也制造了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思维方式。因此,印刷时代的文学总是与权威、严肃、高雅、美、经典、永恒联系在一起的,这是纸媒的特征决定的;与之相适应的文学制度也建立起来,将认同这些格调和趣味的写作者团结成“主流文坛”。
但是,当网络媒介这头“公牛”闯进文学的“瓷器店”里,原有的秩序受到冲撞。新媒介的特性使文学场既有集体“众声喧哗”的一面,更有被部落化后“众声细语”的一面。微信平台上每天不断滚动的文学帖子就是很好的证明,人人握有媒介的权力使文学表现出了极端个人化的倾向。
“相安无事”“各自为战”消解了主流文坛的权威性。但我们显然不能据此认为文学进步了,因为水平参差、风格各异并不一定就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读纸媒的鄙视商业文学网站,爱上豆瓣的不一定去翻百度贴吧,喜欢在知乎上发问的有多少会去知网检索?不同的网络空间形成了各自的趣缘社区,甚至一个微信公众号即可变成一间信息茧房。技术和理论上的互通并不代表用户会有跨平台漫游的兴趣。文学媒介多元化,纸媒造就的“文学共同体”开始分疆裂土,文学的社会功能被大幅削弱。
这些现象背后是文学标准和审美范式的降解。个人的崛起被看作是网络解放了文学生产力的标志,但这个后果是建立在文学标准丧失的基础上的:不同人对文学有不同的理解,也有不同的写作能力。以个人为部落的书写,使私人化的审美取代了支撑主流文坛的美学规范和趣味,个人审美标准超越约定俗成的文学公共标准成为重要的价值取向。标准是要求也是束缚,更是一种集体价值和道德的表达;作为人类情感的审美显现,文学失去价值和审美规范的约束,必将罔顾社会功能而屈从于人的自然本能。于是,我们便看到了新的文学面相:戏谑、娱乐、消费、庸俗,等等。
标准变化在两个文体上表现最为明显。首先是小说,以故事性、传奇性和想象性为基本特征的网络小说,改变了百年来严肃小说的叙事模式和审美范式;其制造爽点吸引读者的方式,也改变了“五四”以来文学所坚守的人文价值主张。其次是诗歌,“文学*”中新诗诞生并一跃而成为主流,格律诗被排斥在了文学现场之外;到了朦胧诗时代,诗歌因有别于现实主义标准而越来越小众,纸媒创造并延续了新诗的审美惯例;但到了网络时代,诗歌变成了“私人化写作”,既有坚持纸媒传统的文人化写作,也有大众化写作,同时旧体诗也以翻新格律诗的方式大量涌现。如果说小说尚在坚持讲故事,而诗歌则在韵律消失之后,分行成了唯一区别于其他文体的形式,但这种靠“回车”就能达到的标准约等于无。
我们的迷惑在于,面对汹涌而来的变化一时难以判别。对于写作而言,人人有了书写、发表的权力,文学变得容易了,这可能是好事;但对于阅读而言,却很难再读到“好”作品了。大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变得活跃了,社会审美水平却有所降低——在新的媒介环境下,读写互换、文学与社会深度融合,虽然很难做非好即坏的二元判断,但常识告诉我们,文学不应该随波逐流。文学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表现形式,凭借不会轻易改变的文化记忆,个体得以用归属感来对抗无法掌控的现实和命运。提到“文学”,人们内心自有达到相对共识的判断标准,而这个标准是在漫长的纸媒时代形成的文化传统,是人文价值的重要体现。在如此现实下,我们评判文学在新媒介时代出现的部落化现象,只能回到文学乃至文化与人的关系这个轨道上来。
新媒介作为超越文学史经验的力量,我们感受到的是它对传统的强力冲击。但无论媒介如何变化,文学仍然应当坚守文化价值,仍要做人类的精神家园而非发泄情绪的“树洞”。文学需要在适应媒介、不断被媒介再造的同时坚持它的文化属性——这种属性显然构成了判断文学的隐含的、也是最根本的标准。因此,在“众声细语”的文学时代,掏空文学的文化意义、绝对化的自由表达或缺失文化根据的书写,终究是无法产生好作品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4:20
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文坛观察|文学在“众声细语”中坚守文化价值
2022-11-25 09:57:36 来源:河北新闻网A- A+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文学两次深陷要坚守传统还是迎合新变的两难选择中。在市场经济*刚开始确立时,浮躁的情绪引发了文学现场的“众声喧哗”;而进入网络时代,则又转成部落化的“众声细语”。何平在《批评的返场》中这样描述:“比传统期刊文学、野生文学、网络文学和科幻文学更小的文学部落还有很多,甚至单个的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文学部落。他们以期刊、图书等纸媒,也以网络社区、公众号、圈(群)等勘定边界和疆域……”由此他判定,“我们俨然进入了一个细语的众声文学时代”。文学的这两次转向,是人文价值与资本和互联网技术力量博弈的结果。在文学的前途变得扑朔迷离时,我们有必要通过认清媒介的作用,来重新确立坚守文化价值的意义。
文学是“人学”,人的社会化本质导致文学创作总是牵系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生活不仅为文学提供内容,同时也影响作者、读者、媒介等文学场诸般要素的生成。这其中,媒介极为重要,它是文学复杂生产关系的交汇点。文学的基本媒介是语言和文字,或口述或书写,是它们让文学有了关于内容的形式。而文学“显形”要依靠物质媒介,文字载体从陶器、甲骨、金石、简牍、帛布到纸张,一路发展到现在的数字媒介。
以接受方式来看,文学经历了从听觉到视觉形式的变化。用于听的口语文学是另外的事,兹不必谈。文字开始让文学有了表意规范,然后文体分野,短的诗、中等的赋文和长的小说依次出现。造纸容易了,字可以多写了,意义则必然复杂,这与思维的复杂化是相辅相成的。由此可见,在某种程度上,社会通过媒介决定了文学;而按照“媒介即信息”的说法,媒介也制造了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思维方式。因此,印刷时代的文学总是与权威、严肃、高雅、美、经典、永恒联系在一起的,这是纸媒的特征决定的;与之相适应的文学制度也建立起来,将认同这些格调和趣味的写作者团结成“主流文坛”。
但是,当网络媒介这头“公牛”闯进文学的“瓷器店”里,原有的秩序受到冲撞。新媒介的特性使文学场既有集体“众声喧哗”的一面,更有被部落化后“众声细语”的一面。微信平台上每天不断滚动的文学帖子就是很好的证明,人人握有媒介的权力使文学表现出了极端个人化的倾向。
“相安无事”“各自为战”消解了主流文坛的权威性。但我们显然不能据此认为文学进步了,因为水平参差、风格各异并不一定就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读纸媒的鄙视商业文学网站,爱上豆瓣的不一定去翻百度贴吧,喜欢在知乎上发问的有多少会去知网检索?不同的网络空间形成了各自的趣缘社区,甚至一个微信公众号即可变成一间信息茧房。技术和理论上的互通并不代表用户会有跨平台漫游的兴趣。文学媒介多元化,纸媒造就的“文学共同体”开始分疆裂土,文学的社会功能被大幅削弱。
这些现象背后是文学标准和审美范式的降解。个人的崛起被看作是网络解放了文学生产力的标志,但这个后果是建立在文学标准丧失的基础上的:不同人对文学有不同的理解,也有不同的写作能力。以个人为部落的书写,使私人化的审美取代了支撑主流文坛的美学规范和趣味,个人审美标准超越约定俗成的文学公共标准成为重要的价值取向。标准是要求也是束缚,更是一种集体价值和道德的表达;作为人类情感的审美显现,文学失去价值和审美规范的约束,必将罔顾社会功能而屈从于人的自然本能。于是,我们便看到了新的文学面相:戏谑、娱乐、消费、庸俗,等等。
标准变化在两个文体上表现最为明显。首先是小说,以故事性、传奇性和想象性为基本特征的网络小说,改变了百年来严肃小说的叙事模式和审美范式;其制造爽点吸引读者的方式,也改变了“五四”以来文学所坚守的人文价值主张。其次是诗歌,“文学*”中新诗诞生并一跃而成为主流,格律诗被排斥在了文学现场之外;到了朦胧诗时代,诗歌因有别于现实主义标准而越来越小众,纸媒创造并延续了新诗的审美惯例;但到了网络时代,诗歌变成了“私人化写作”,既有坚持纸媒传统的文人化写作,也有大众化写作,同时旧体诗也以翻新格律诗的方式大量涌现。如果说小说尚在坚持讲故事,而诗歌则在韵律消失之后,分行成了唯一区别于其他文体的形式,但这种靠“回车”就能达到的标准约等于无。
我们的迷惑在于,面对汹涌而来的变化一时难以判别。对于写作而言,人人有了书写、发表的权力,文学变得容易了,这可能是好事;但对于阅读而言,却很难再读到“好”作品了。大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变得活跃了,社会审美水平却有所降低——在新的媒介环境下,读写互换、文学与社会深度融合,虽然很难做非好即坏的二元判断,但常识告诉我们,文学不应该随波逐流。文学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表现形式,凭借不会轻易改变的文化记忆,个体得以用归属感来对抗无法掌控的现实和命运。提到“文学”,人们内心自有达到相对共识的判断标准,而这个标准是在漫长的纸媒时代形成的文化传统,是人文价值的重要体现。在如此现实下,我们评判文学在新媒介时代出现的部落化现象,只能回到文学乃至文化与人的关系这个轨道上来。
新媒介作为超越文学史经验的力量,我们感受到的是它对传统的强力冲击。但无论媒介如何变化,文学仍然应当坚守文化价值,仍要做人类的精神家园而非发泄情绪的“树洞”。文学需要在适应媒介、不断被媒介再造的同时坚持它的文化属性——这种属性显然构成了判断文学的隐含的、也是最根本的标准。因此,在“众声细语”的文学时代,掏空文学的文化意义、绝对化的自由表达或缺失文化根据的书写,终究是无法产生好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