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0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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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3:27
如何处理酒驾和无证驾驶?
酒驾拘留半年,吊销驾驶证,无证驾驶拘留15天。这两项加在一起,就麻烦了。
无证驾驶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管理局此前发布的仍有效的法律文件,不合格驾驶的现状包括以下七种状态:一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是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三是机动车驾驶证已被暂扣;四是已通过非法程序取得驾驶证;五是丧失一定期限机动车驾驶、营运资格的驾驶人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第七,驾驶机动车时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上述七种状态。不合格驾驶的现状,这在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其他;意思,和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无证驾驶&其他;意思是有区别的。
根据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及相关法律法规,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你一起无证驾驶属于不合格驾驶的现状,也就是无证驾驶&其他;。
◇酒后无证驾驶的判定标准
根据《车辆驾驶员血液和呼吸中酒精含量的阈值和检查》(GB19522&mdash2004),其中指出,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且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是指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后无证驾驶处罚
(一)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特别声明:无论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是否违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继续驾驶车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况。a)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驾驶时没有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20-200元罚款,并及时返还机动车;b)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违法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进行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c)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视为无证驾驶,可按(1)、(2)处理。
◇酒驾最新处罚标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处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2分、5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3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日以下;●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处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2分、5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3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日以下;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日以下;
●一年内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两次以上被处罚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虽然有一定的处罚,但是处罚过轻,这也是酒驾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中国,酒驾标准的起点是0.2%(即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20毫克)。除非是酒精中毒,一般来说对酒驾没有太大的*。与瑞典的0.02%、德国的0.03%、日本的0.05%相比,我国确定酒驾标准的起点显然有点宽。因此,笔者认为,在如何禁止酒驾方面,跟上国际标准实际上是可行的。只有严惩,甚至上升到法律层面,才能约束酒驾行为。
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的
近日,因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的许被武汉*交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3200元、拘留20日的处罚。据悉,截至11月2日,全市共有18名醉酒驾驶人被交管部门依法行政拘留。
2010年10月28日11时20分许,许驾驶无号牌普通三轮摩托车。沿汉阳区汉阳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汉阳大道仙山村路段时,被汉阳大队执勤民警拦下。车司机徐下了车后,满脸通红,浓浓的酒气扑面而来。*立即将他带回队部进行酒精测试。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97.8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不仅徐某的三轮摩托车没有取得机动车号牌,而且徐某本人也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徐交代自己是湖北汉川人,现暂居汉阳。他两个月前来到武汉,花了2000多元买了一辆普通的三轮摩托车。据办案民警介绍,徐某共有三种违法行为,包括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并处7日以下行政拘留;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交管部门对徐处以3200元的罚款和20天的行政拘留。
◇无证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基本情况
2008年3月3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为被申请人的陕西C-17357型2吨以下货车投保。保险期间为2008年4月1日0时至2009年3月31日24时。《保险合同纠纷解决办法》规定,将纠纷提交宝鸡仲裁委员会仲裁。
2008年10月16日12时30分,申请人父亲驾驶C证保价车从留坝县前往太白县。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留坝县村民杨某某当场死亡。留坝县*交警大队经现场调查取证,出具了2008-2-2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申请人父亲有C证,未按行驶证驾驶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经认定,申请人的父亲与留坝县某村委会对此次事故负有同等责任,杨某某则无此责任。2008年12月16日,经交警大队调解,达成“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申请人父亲赔偿死者杨某某亲属各项损失81809.5元,其中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个人损失71259.5元。随后,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索赔,但被申请人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为由拒绝支付。
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关于酒驾
第二十二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患有妨碍机动车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暂扣,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规定)酒驾处罚
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约50%至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世界卫生组织将酒后驾驶列为车祸的首要死因。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饮酒和驾驶分为四个等级:
那么,判断酒驾和醉驾酒精测试的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车辆驾驶员血液和呼吸中酒精含量的阈值和检查》(GB19522&mdash2004年)规定,血液酒精含量每100毫升大于或等于20毫克、血液酒精含量每100毫升小于80毫克的驾驶员,为饮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被定义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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