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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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3:00
重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提取流程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发放款项。
一、重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重庆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
二、重庆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重庆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如下:
1.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提取证明;
2.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提取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日之内会作出决定是否准予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三、公积金贷款材料有哪些
贷款材料有: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
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7.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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