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1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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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2:39
白话译文:
天启二年(1622)间斗鸡很流行,于是我就在龙山下创建了斗鸡社,并且效仿唐代王勃作了一篇《斗鸡檄》。
仲叔、秦一生等人每天都携带古董、书画、文锦、川扇等物品和我赌斗,我的鸡多次战胜他们。仲叔非常生气,于是他就给鸡的脚掌和羽毛分别套上金属套子和防护器具,凡是可以帮助鸡搏斗的方法他都用上了,可还是没有胜利。
仲叔听人说徐州武阳侯樊哙的子孙,斗鸡堪称天下第一,他们养的斗鸡有长颈黑嘴,胆大从容得能在高桌上吃米。仲叔心动,秘密派人寻访这种斗鸡,无果后更加愤懑了。
一天,我看野史上有说唐玄宗是酉年酉月生,因喜欢斗鸡而亡国。我也是酉年酉月出生,于是我就放弃此种嗜好了。
原文:
天启壬戌间好斗鸡,设斗鸡社于龙山下,仿王勃《斗鸡檄》,檄同社。仲叔秦一生日携古董、书画、文锦、川扇等物与余博,余鸡屡胜之。
仲叔忿懑,金其距,介其羽,凡足以助其腷膊敪咮者,无遗策。又不胜。
人有言徐州武阳侯樊哙子孙,斗鸡雄天下,长颈乌喙,能于高桌上啄粟。仲叔心动,密遣使访之,又不得,益忿懑。
一日,余阅稗史,有言唐玄宗以酉年酉月生,好斗鸡而亡其国。余亦酉年酉月生,遂止。
扩展资料:
作者简介:
张岱(1597年10月5日—1680年?),初字维城,后字宗子,又字天孙,因著《石匮书》,人称“石公”,于是又字石公,号陶庵,晚号六休居士、蝶庵、古剑老人(一作古剑陶庵老人)、渴旦庐等。
浙江山阴(今浙江绍兴)人,祖籍四川剑门(故其自称“蜀人”),明清之际史学家、文学家,史学方面与谈迁、万斯同、查继佐并称“浙东四*家”,文学创作方面以小品文见长,以“小品圣手”名世。
张岱出身仕宦家庭,早年患有痰疾而长住外祖父家养病,除了因聪颖善对而被舅父陶虎溪称为“今之江淹”外,还提出过“若以有诗句之画作画,画不能佳;以有诗意之诗为诗,诗必不妙”等灼见。
在天启年间和崇祯初年则悠游自在,留下大量诗文;崇祯八年(1635年)参加乡试而不第,因而未入仕;明亡后先是避兵灾于剡中,兵灾结束后隐居四明山中,坚守贫困,开始潜心著述,著有《陶庵梦忆》、《西湖梦寻》、《石匮书》。
康熙四年(1665年)撰写《自为墓志铭》,颇有向死而生之意;后约于康熙十九年(1680年)九月与世长辞,享年约八十四岁,逝后被安葬于山阴项里。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斗鸡社
芥肩金距这样的技术,在左传中见过而从没有亲眼见过,我还是到了广西,管辖番禺之后才能够见到。番禺人非常酷爱斗鸡,特别是诸番人。番禺产的鸡,也特别善于打斗。那里的人饲养斗鸡也很有办法。斗鸡打斗的时候,各自有各自的套路。下注的黄金,看起来堆的像一堵墙一样。对于鸡来说,鸡毛要稀疏而且短,头要竖着而且小,爪要笔直而且大,身体要宽大而且修长。鸡目要深陷而且皮厚。步子缓慢,观察目标,不轻举妄动。看上去就像个木头做的鸡。这样的斗鸡,每次打斗都一定取胜。
人养鸡的时候,用稻草扎个墩,让斗鸡站在上面,这样鸡爪就能掌握平衡,不容易摔倒。把米放在高于鸡头的地方,让斗鸡用力啄米,这样鸡头就会常常竖着而且鸡嘴锋利。人还将斗鸡的鸡冠截掉一块,这样对方的斗鸡就不能啄它的鸡冠。剪掉一部分尾羽,能够让斗鸡在打斗的时候方便盘旋。养鸡人还会经常用翎毛插入鸡喉,除去鸡的口水。而且用手捧着米喂养,或者用水噗湿斗鸡的两腋,总之 *** 和饲养都有办法的。
这样训练出来的斗鸡,到了该打斗的时候一定会死斗,当胜负分出的时候,也就分出了生死。因为斗败的鸡已经失去了斗志,终生不能在打斗了,所以就变成下锅的食物了。但是常胜的斗鸡,一定早早就衰弱了,因为打斗的时候经常会被打的频临死亡。
因此,斗鸡的时候,双方约定中间有三次休息。开始少斗一会儿,某一只鸡处于下风了,主人抱着鸡休息一会,除去口水,让斗鸡饮水,养养元气。再斗一会儿,某一只鸡处于下风,还跟前一次一样休息一下,养养元气。到第三次休息的时候,双方主人都不能动了,然后两只鸡的胜负就决定了。
斗鸡开始打斗的时候,用鸡爪上的指甲攻击,一会儿累了,开始绕着圈子用嘴啄对方。一旦啄住了就不松口,然后用脚踢。经常这样做的鸡最后一定获胜,主人也会很高兴。
番禺人斗鸡还有更过分的,叫做“芥肩”、“金距”,而且他们是真的用。所谓“芥肩”就是用芥末籽放在斗鸡的腋下,两只鸡打到一半,都比较疲惫了,转着圈找机会用嘴啄对方的腋下,如果有芥末籽,就会迷住对方斗鸡的眼,这样就能取胜了。而“金距”就是固定在鸡爪趾甲上的很薄的刀刃。刚开始打斗的时候,鸡爪一挥,有时候竟然能把对方斗鸡的头削掉。因此用“金距”在开始取得优势,用“芥肩”最后取胜。春秋时代的季孙子对于这样的情况能不生气么?小人为了取胜如此歹毒,致使生灵涂炭,从夏商周三代就已经是这样的了。
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庄子。
庄子弗受,与使者俱往,见太子曰: “闻太子所欲用周者,欲绝王之喜好也。使臣上说大王而逆王意,下不当太子,则身刑而死,周尚安所事金乎?使臣上说大王,下当太子,赵国何求而不得也!”太子曰:“然。
吾王所见,唯剑士也。”庄子曰:“诺。
周善为剑。”太子曰:“今夫子必儒服而见王,事必大逆。”
庄子曰:“请治剑服。”治剑服三日,乃见太子。
太子乃与见王。 庄子入殿门不趋,见王不拜。
王曰:“子欲何以教寡人。”曰:“臣闻大王喜剑,故以剑见王。”
王曰:“子之剑何能禁制?”曰:“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王大悦之,曰:“天下无敌矣!”庄子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
愿得试之。”王曰:“夫子休,就舍待命。
令设戏请夫子。” 王乃校剑士七日,死伤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人,使奉剑于殿下,乃召庄子。
王曰:“今日试使士敦剑。”庄子曰:“望之久矣。”
王曰:“夫子所御杖,长短何如?”曰:“臣之所奉皆可。然臣有三剑,唯王所用,请先言而后试。”
王曰:“愿闻三剑。”曰:“有天子剑,有诸侯剑,有庶人剑。”
王曰:“天子之剑何如?”曰:“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锷;包以四夷,裹以四时;制以五行,论以刑德;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
文王芒然自失,曰:“诸侯之剑何如?”曰: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以安四乡。此剑一用,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
王曰:“庶人之剑何如?”曰:“庶人之剑,蓬头突鬓垂冠,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
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剑,臣窃为大王薄之。” 王乃牵而上殿。
宰人上食,王三环之。庄子曰:“大王安坐定气,剑事已毕奏矣。”
于是文王不出宫三月,剑士皆服毙自处也。(《庄子·说剑》,有删节) 【参考译文】:庄子不急不忙地进入殿内,见到赵王也不行跪拜之礼。
赵王说:“你想用什么话来开导我,而且让太子先作引荐。”庄子说:“我听说大王喜好剑术,特地用剑术来参见大王。”
赵王说:“你的剑术怎样能遏阻剑手、战胜对方呢?”庄子说:“我的剑术,十步之内可杀一人,行走千里也不会受人阻留。”赵王听了大喜,说:“天下没有谁是你的对手了!” 庄子说:“击剑的要领是,有意把弱点显露给对方,再用有机可乘之处引诱对方,后于对手发起攻击,同时要抢先击中对手。
希望有机会能试试我的剑法。”赵王说:“先生暂回馆舍休息等待通知,我将安排好击剑比武的盛会再请先生出面比武。”
赵王于是用七天时间让剑士们比武较量,死伤六十多人,从中挑选出五六人,让他们拿着剑在殿堂下等候,这才召见庄子。赵王说:“今天可让剑士们跟先生比试剑术了。”
庄子说:“我已经盼望很久了。”赵王说:“先生所习惯使用的宝剑,长短怎么样?”庄子说:“我的剑术长短都适应。
不过我有三种剑,任凭大王选用,请让我先作些说明然后再行比试。” 赵王说:“愿意听听你介绍三种剑。”
庄子说:“有天子之剑,有诸侯之剑,有百姓之剑。”赵王说:“天子之剑怎么样?”庄子说:“天子之剑,拿燕溪的石城山做剑尖,拿齐国的泰山做剑刃,拿晋国和卫国做剑脊,拿周王畿和宋国做剑环,拿韩国和魏国做剑柄;用中原以外的四境来包扎,用四季来围裹,用渤海来缠绕,用恒山来做系带;靠五行来统驭,靠刑律和德教来论断;遵循阴阳的变化而进退,遵循春秋的时令而持延,遵循秋冬的到来而运行。
这种剑,向前直刺一无阻挡,高高举起无物在上,按剑向下所向披靡,挥动起来旁若无物,向上割裂浮云,向下斩断地纪。这种剑一旦使用,可以匡正诸侯,使天下人全都归服。
这就是天子之剑。”赵文王听了茫然若有所失,说:“诸侯之剑怎么样?”庄子说:“诸侯之剑,拿智勇之士做剑尖,拿清廉之士做剑刃,拿贤良之士做剑脊,拿忠诚圣明之士做剑环,拿豪杰之士做剑柄。
这种剑,向前直刺也一无阻挡,高高举起也无物在上,按剑向下也所向披靡,挥动起来也旁若无物;对上效法于天而顺应日月星辰,对下取法于地而顺应四时序列,居中则顺和*而安定四方。这种剑一旦使用,就好像雷霆震撼四境之内,没有不归服而听从国君号令的。
这就是诸侯之剑。”赵王说:“百姓之剑又怎么样呢?”庄子说:“百姓之剑,全都头发蓬乱、髻毛突出、帽子低垂,帽缨粗实,衣服紧身,瞪大眼睛而且气喘语塞。
相互在人前争斗刺杀,上能斩断脖颈,下能剖裂肝肺,这就是百姓之剑,跟斗鸡没有什么不同,一旦命尽气绝,对于国事就什么用处也没有。如今大王拥有夺取天下的地位却喜好百姓之剑,我私下认为大王应当鄙薄这种做法。”
赵文王于是牵着庄子来到殿上。厨师献上食物,赵王绕着坐席惭愧地绕了三圈。
庄子说:“大王安坐下来定定心气,有关剑术之事我已启奏完毕。”于是赵文王三月不出宫门,剑士们都在自己的住处自刎而死。
“(牛)弘荣宠当世,而车服卑俭。事上尽礼,待下以仁,讷于言而敏于行。上尝令其宣敕,弘至阶下,不能言,退还拜谢,云:“并忘之。”上曰:“传语小辩,故非宰臣任也。”愈称其质直。大业之世,委遇称隆。性宽厚,笃志于学,虽职务繁杂,书不释手。隋室旧臣,始终信任,悔吝不及,唯弘一人而已。有弟曰弼,好酒而酗,尝因醉,射杀弘架车牛。弘来还宅,其妻迎谓之曰:“叔射杀牛矣。”弘闻之,无所怪问,直答云:“作脯。”坐定,其妻又曰:“叔忽射杀牛,大是异事!”弘曰:“已知之矣。”颜色自若,读书不辍。其宽和如此”
(节选自《隋书》卷四九)
你问的这句话的意思是:
皇帝曾经命令他宣布君主的诏谕,弘到了以后,说不上来,退下告罪,(故意)说:“都忘记了!”
前几位把宣敕翻译为讲学,是错误的,应该是“宣布君主的诏谕”的意思。
【原文】齐田氏祖于庭,食客千人.有献鱼、雁者,田氏视之,乃叹曰:“天之于民厚矣!殖五谷,生鱼鸟,以为之用.”众客和之.有鲍氏之子,年十二,亦在坐,进曰:“不如君言.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类无贵贱,徒以小大智力而相制,彼此相食,非相为而生之.人取可食者而食之,岂天本为人生之?且蚊蚋囋肤,虎狼食肉,非天本为蚊蚋生人、虎狼生肉者也?” (选自《诸子集成·列子·说符》)【翻译】齐国贵族田氏,一次在庭院里祭祀路神.祭礼完毕,应邀参加 宴饮的宾客有上千人.席间,有人献上鱼雁,他看了就感慨地说:“天帝对人类的恩德多么深厚啊!繁殖了五谷,生育了鱼鸟,供我们享用.”他刚说完,赴宴的众宾客随声附和,一致赞同.这时,在座的一个姓鲍的十二岁小孩,走上前来说:“事情并非如您所说啊!天地之间的万物,和我们共同生存在自然界,都是物类.物类本身,并无贵贱之分,而仅仅凭借智慧大小,力量强弱,相互制约,得以生存,并非谁为谁而生.人类获取能吃的东西食用,哪里是上天专门为人降生的呢?比如,蚊、蚋吸人的血,虎狼吃人的肉,难道能说上天生出人类是为蚊蚋和虎狼制造食品吗?”【注释】齐田氏:齐国姓田的(贵族).食:宴饮.祖于庭:在庭院里设宴祭路神.祖:古人出远门先设宴祭路神叫“祖”.殖:种植,使……繁衍生长.以:用来 .为:给.迭:更迭.交替地,轮流地.预于次:参与在末座.预,参与.次,中间.祖:古代祭祀的名称.原指出行时祭祀路神,在这里只是祭祀(天地鬼神)之义.和:应和.表示同意.亦:也.坐:通“座”,坐席,座位.响:回声.徒:只.类:种类;物类.蚊蚋(ruì)囋(zǎn)肤:蚊蚋咬人的皮肤.蚋,一种吸血昆虫.囋:叮咬.食客:投靠在贵族门下有一技之长的人.并:一起.智力:智慧和力量.本:本来,原本.非相为而生:不是为了对方的生存而生存的.。
翻译:
一位姓狙的没有得到父辈的技艺,但掌握了鸡的习性。他养的鸡鸡冠和距都不很突出,羽毛也不很光鲜,木讷得仿佛连吃喝都很不经意,等到见到敌手,就成了群鸡之雄了;早晨报晓,也是比其它鸡要先,所以称之为天鸡。
这个姓狙的死后,他的技艺传给了他的儿子。而他儿子却反其先人之道而行,不是羽毛色彩艳丽纷呈,嘴和距锋利的鸡,不给收养的,他养的鸡不再象原来他父亲的鸡报晓比其他鸡早、遇见敌手勇猛无敌,不过是高耸的鸡冠气派的步伐,能吃能喝而已。唉!当今的风气败坏得也是这个样子啊!
感:这大概是取材于庄子的《纪渻子养斗鸡》吧?这父亲只教养鸡的技艺,忘了教做人的道理了。父辈成功有建树,儿孙很容易便习惯于浮华夸张、光鲜美丽的外表了啦。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汝还,顾反为汝杀彘。
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
曾子曰:"婴儿非与戏耳。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
遂烹彘也。
译文:曾子的妻子上街去,他的儿子跟在后面哭着要去。曾子的妻子没有办法,对儿子说:"你回去吧,我从街上回来了杀猪给你吃。"
曾子的妻子刚从街上回来,曾子便准备把猪抓来杀了,他的妻子劝阻他说:"我只是哄小孩才说要杀猪的,不过是玩笑罢了。"
曾子说:"小孩不可以哄他玩的。小孩子并不懂事,什麽知识都需要从父母那里学来,需要父母的教导。现在你如果哄骗他,这就是教导小孩去哄骗他人。母亲哄骗小孩,小孩就不会相信他的母亲,这不是教育孩子成为正人君子的办法。"
说完,曾子便杀了猪给孩子吃。
赏析:曾子为了不失信于小孩,竞真的把猪杀了煮给孩子吃,目的在于用诚实守信的人生态度去教育后代、影响后代。但这不见得是韩非此则寓言的原意,韩非子的原意不过是宣扬他的重法守信的法制思想,要统治者制定严酷的法律,然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穿丹扁柑壮纺憋尸铂建必严
曾子衣敝衣以耕.,鲁君使人往致封邑焉。曰:“请以此修衣。”曾子不受。反复往,又不受。使者曰:“先生非求于人,人则献之,奚为不受?”曾子曰:“臣闻之,受人者畏人,予人者骄人,纵子有赐,不我骄也,我能不畏乎?”终不受。孔子闻之,曰:“参之言足以全其节也。” 曾子是孔子的得意门生之一。有一天,他穿着很破旧的衣服在耕田,因为他在当时已经很有名气,鲁国的国君觉得这样的名人穿如此破旧的衣服在田里耕作,有失鲁国的体面,也失曾子的面子。于是,他就派人对曾子说,国王看到你如此大名鼎鼎的学者却穿着这麽破旧的衣服劳作,要封给你一块采邑,权切给你添置几件衣服用吧。可是,曾子并不领情。他坚决不受。没办法,国王派的人只好回去。国王又让他再送来,曾子还是不受,来来回回反复多次,曾子坚持不收。使者就说,这又不是先生你向人要求的,是别人献给你的,你为什么不受。曾子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他说,我听说,接受别人馈赠的人就会害怕得罪馈赠者;给了人家东西的人,就会对受东西的人显露骄色。那么,就算国君赏赐我的采邑而不对我显露一点骄色,但我能不因此害怕得罪他吗? 后来这件事让孔子知道了,孔子说,曾参的话,是足以保全他的节操的。 这就是人的节操,几千年来中国的文人们崇奉的节操。离我们久远的文人,宁可穿破旧的衣服,也不愿接受别人的馈赠,那怕是国君的。也许在今天的人看来,这曾子也太迂腐透顶了,国君送的,也不是他私人的所有,应该说是国家的,国家的么,不要白不要。也不需去感谢何人。况且,国家这么大,他曾子享受一点也少不了什么。可曾子为了节操,竟然甘愿穿破衣,苦劳作,过清贫的日子。真的让人不可思议。回过头来看看现在吧,那还会有如此的傻冒,受贿的畏恐你不行贿;侵吞国家利益,畏恐手段不狠,畏恐捞之不足,哪里还管什么节操。这些贪心的人,已不能用蛀虫来形容他们了,他们是一群饕餮着,饕餮的是国家,是人民的血肉。 曾子的话,已经说过了几千年,一个奴隶社会的穷文人说的话,完全不必当作什么教义顶礼膜拜,他的话也丝毫没有约束力,但我还是要你记住这句话: 受人者畏人,予人者骄人;纵子有赐,我能不畏乎
呆若木鸡
原文 纪渻子为王养斗鸡。十日而问:“鸡已乎?”曰:“未也,方虚骄而恃气。”十日又问,曰:“未也,犹应向影。”十日又问,曰:“未也,犹疾视而盛气。”十日又问,曰:“几矣。鸡虽有鸣者,已无变矣,望之,似木鸡矣,其德全矣,异鸡无敢应者,反走矣。” 注解 纪渻[〔渻〕音shěng。]子为王〔王〕指齐王。养斗鸡。十日而问:“鸡已乎?” [〔鸡已乎〕意思是斗鸡养好了吗?]曰:“未也,方虚骄而恃气。”[〔虚而恃气〕虚浮骄傲,而且自恃意气。,通“骄”。]十日又问,曰:“未也,犹应向影 。”[〔犹应向影〕还是听到声音或者见到影像就有所反应,意思是心还是为外物所牵制。向,通“响”。]十日又问,曰:“未也,犹疾视而盛气。”十日又问,曰:“几矣。鸡虽有鸣者,已无变矣,望之似木鸡矣,其德[〔德〕德性,可以理解为作为斗鸡的基本素质。]全矣,异鸡[〔异鸡〕别的鸡。]无敢应者,反走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