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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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0:22
从法律层面上来讲,公民有姓名权,即可以决定自己的姓名。在婴儿时期,这一权利由监护人代为行使,也没问题。虽然说任何权利都不是无限的。但姓名权的边界在哪里?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却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为此,还出现了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如赵c姓名权案_百度百科(此案案情在本答案底部)。前两个月,全国*常委会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即《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这个草案虽然还没有正式生效,但按照我国的立法惯例,既然是以“草案”的名字发布,那这玩意儿就是最后定稿了。在这个定稿里,全国*明确: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但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草案还规定,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只有三种情况,允许在父姓或母姓之外选择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其他正当理由。除此之外,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全国*常委会对这个规定的解释是:“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第一,姓氏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华五千多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公民随父姓或者母姓是我国姓氏文化的重要体现,应当得到良好的传承。第二,在中华姓氏文化演进过程中相当一段时间,“姓名”中的“姓”还具有“别婚姻”的功能,是血缘关系的标志。公民随父姓或者母姓在我国有深厚的伦理基础,社会普遍遵循。第三,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明确子女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基于以上,通过法律解释,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0:22
法律规定是规定,实际上不随爸妈也不是不行,我就不随爸妈姓。这个过程简单说就是我大爷爷抗战死了,只留下一个女儿。奶奶改嫁以后有两个儿子,我大伯和我爸。按地方风俗不能让大爷家绝后,必须过继一个过去。我大伯又只生了一个男孩,最终我就要改我大爷爷姓。当时也是法律不允许,改姓名的时候我还在幼儿园,最后是打报告上去以后*批准了,*才让改,当时1986年,好像还不是*。最终我的姓名是大爷爷的姓+我自己原来的姓名,好处是我的名字全国没有重名的进任何公司email也不会有重名在后面加数字区别的情况坏处是, 因为小时候考卷的家长签名和我姓不一样老师一直以为我是在离异重组家庭,干了坏事基本不叫家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0:23
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是要分情况决定的。一是汉族及其他没有本民族文字少数民族的,应当统一采用汉字命名。二是如藏族、维吾尔族、蒙古族等有自己文字的少数民族,有权采用本民族文字命名。三是朝鲜族、俄罗斯族等双语民族,有权以韩语、俄语等语言命名。除此之外,不允许采用外国文字命名。为什么这样说?须知我国是汉语占压倒性多数的社会形态。每多一种语言,就要增加相应的社会资源来承载。正如 @vsun 所言,“技术问题还是需要考虑技术的... 增加一系列字符,系统数据量就会大很多。如果英文字母添加到系统了,那数*算符号、罗马字母、希腊字母、如àüê这些有上标下标的字母,波斯语日语泰语越南语等字母,是否应该增加呢?这个数据量要多大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0:23
法律规定是规定,实际上不随爸妈也不是不行,我就不随爸妈姓。这个过程简单说就是我大爷爷抗战死了,只留下一个女儿。奶奶改嫁以后有两个儿子,我大伯和我爸。按地方风俗不能让大爷家绝后,必须过继一个过去。我大伯又只生了一个男孩,最终我就要改我大爷爷姓。当时也是法律不允许,改姓名的时候我还在幼儿园,最后是打报告上去以后*批准了,*才让改,当时1986年,好像还不是*。最终我的姓名是大爷爷的姓+我自己原来的姓名,好处是我的名字全国没有重名的进任何公司email也不会有重名在后面加数字区别的情况坏处是, 因为小时候考卷的家长签名和我姓不一样老师一直以为我是在离异重组家庭,干了坏事基本不叫家长我的同学们总以为我是在离异重组以后的家庭长大,一般情况下都避免直接刺激我,很多善良的同学一直到几十年后才知道,当年那么小心翼翼的是白瞎了,囧作者:皓子链接:https://www.hu.com/question/29755646/answer/45997310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