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3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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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4:09
1.住房出租月租金30000(含30000)元以下,需缴纳: (1) *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件、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免征(2) 房产税 4%(3) 个税 10% 个税计算 公式: 月租金4000元以下: (月租金-房产税-800)乘以10%月租金4000元以上: (月租金-房产税)乘以80%乘以10%2.非住房出租,需缴纳: (1)*、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件、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免征(2)房产税12%(3)个税20%(4) 印花税 0.1%个税计算公式: 月租金4000元以下: (月租金-房产税-800)乘以10%月租金4000元以上: (月租金-房产税)乘以80%乘以10%
《关于促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