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4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21:09
您好,刑讯*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取口供的行为。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两者的区别是:
1、目的不同。暴力取证罪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取证人证言,刑讯*供罪行为人是为了*取口供。
2、犯罪对象不同。暴力取证罪的对象限于刑事案件的证人,刑讯*供罪的对象则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3、行为人方式有差异。刑讯*供既可以是暴力方式,也可以使非暴力方式,而暴力取证罪则只能以暴力方式构成。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21:09
区别是嫌疑人的身份和势力前后发生了变化。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21:09
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 刑讯*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取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21:10
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2 21:11
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取证人证言的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工。本罪出自,刑法分则 >> 第五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第十八节 暴力取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