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的关键在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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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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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7 09:06
信息安全建设是电子政务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承载着大量事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数据和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不仅关系到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而且已经成为*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缺乏安全保障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电子政务。
一、强化安全保密意识,高度重视信息安全,是确保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前提条件
目前,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大都是采用开放式的操作系统和网络协议,存在着先天的安全隐患。网络攻击、黑客入侵、病毒泛滥、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网络窃密和内部人员违规操作等都对电子政务的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因此,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是一项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全局的长期性任务。
我们必须认真贯彻“一手抓电子政务建设,一手抓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精神和中办发[2003]27号文件关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认识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网络和信息安全。这是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前提条件。“高度重视”首先要领导重视;只有领导重视才能把信息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放到重要的位置,才能及时协调解决信息安全工作所面临的诸多难题。其次,要通过加强网络保密知识的普及教育,特别是对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大力强化公务员队伍的安全保密意识,使网络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留死角,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创造条件。
二、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是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基础
确保政务网络信息安全,必须加强信息安全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办事。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信息安全工作尤其如此。如果我们能够坚持建立法制和标准,完善制度和规范并很好地执行,就会把不安全因素和失误降到最低限度,使政务信息安全工作不断登上新的台阶。
为此,一要严格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网络行为,维护网络秩序,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法律制度。要加强信息安全标准化工作,抓紧制定急需的信息安全和技术标准,形成与国际标准相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息安全标准体系。
二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日常工作规范。要根据网络和信息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联系本单位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实际,本着“堵漏、补缺、管用”的原则,抓紧修订、完善和新建信息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有用性和可操作性,使信息安全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要重视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有了制度,不能把它束之高阁。不按制度办事,是造成工作失误和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很多不安全因素和工作漏洞都是由于没有按程序办事所造成的。因此,要组织信息化工作人员反复学习有关制度和规范,使他们熟悉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基本内容,明白信息安全工作的规矩和方法,自觉用制度约束自己,规范工作。
四要建立完善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激励机制。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建立后,必须做到行必循之,把规章制度的每一条、每一款落到实处。执行制度主要靠自觉,但必须有严格的监督检查。要通过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安全工作的激励机制,把信息安全工作与年度考核评比及“争先创优”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各项信息安全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不定期地对本地和本系统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早解决。
三、建立信息安全组织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做好政务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关键
调查显示,在实际的网络安全问题中,约有80%是由于管理问题造成的。因此,建立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其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宏观*和决策的作用,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形成全方位的信息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至关重要。
一方面,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组织体系。该体系应包括各地、各部门成立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有本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聘请国内外安全专家组成的安全咨询专家小组。根据建设和应用情况需要,还可建立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执行机构(如“*安全中心”),负责整个政务信息系统中的安全保密工作,包括提供相关服务。
另一方面,要在健全信息安全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行政一把手(或主管领导同志)作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技术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作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直接责任人,强化对网络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管理。切实把好用人关,对关键岗位实行A、B角色管理;对网络管理人员和涉密操作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职责,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要培养一批具有信息安全管理经验的复合人才,充实到关键岗位,为政务信息化把好安全关。
四、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正确处理信息安全“五大关系”,是确保信息安全投资效益的最佳选择
在电子政务建设中,信息安全方面的投资往往涉及很大金额。各地、各部门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正确处理和把握与信息安全相关的“五大关系”,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
1、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发展与安全是信息安全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对关系,由此可以派生出其他一些关系。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其中发展是目的,安全是保证。二者关系处理得好,安全会有保障并能促进发展;处理不好,安全就会制约并牵制发展。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就是要加快发展,确保安全。具体讲,就是在加快发展过程中确保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加快发展。这里要注意克服两种倾向:一是过分强调发展而忽视安全;二是追求绝对安全而制约发展。为此,要坚持电子政务发展和网络信息安全“两手抓”。要在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措施,切实保障安全;同时要在适度安全、基本安全的前提下,培育业务需求,加大工作力度,促进电子政务事业加快发展。
2、处理好安全成本与效益的关系。成本与效益的关系是由信息安全基本关系派生出来的,二者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相反相成的。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处理得好,安全成本就会下降同时效益提高;处理不好,安全成本就会上升同时效益下降。正确处理好安全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必须坚持综合平衡。要根据中办发[2003]27号文件中关于“信息化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信息系统不同的安全需求,必须从实际出发,综合平衡安全成本和风险,优化信息安全资源的配置,确保重点”的要求,一方面千方百计降低安全投入成本,另一方面努力提高安全措施的实际效果,确保满足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的安全需求,使有限的安全保障资金充分发挥出良好的使用效益。
3、处理好信息安全与共享(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关系。这也是从信息安全基本关系中派生出来的。开放和发展需要信息资源共享,而网络互联为信息共享提供了条件。但信息公开和信息保护是一对不可回避的矛盾。推进信息化建设既要强调资源共享,还要保证信息安全。我们应立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大系统,整体地、动态地看待信息安全与资源共享问题,用发展的眼光和辩证的观点去处理问题。在这对矛盾中,目前资源共享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当前我国各地方、各行业的信息资源建设普遍存在“数字鸿沟”、“信息孤岛”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处理两者之间关系时,应当紧紧围绕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确保*和尊重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把当前工作的重点放在最大限度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方面,消除数字鸿沟和信息孤岛,提高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使政务信息资源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4、处理好安全管理与技术的关系。安全管理与技术的关系也是信息安全体系中的基本关系之一。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中,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管理离不开技术,技术离不开管理;两者紧密相连、相互渗透、互为补充。因此,在信息安全工作中,我们要坚持管理和技术并重,做到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相结合,也就是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在提升技术的基础上强化管理。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需要技术手段,但又不能单纯依赖技术。信息化的过程其实是人与技术相互融合的过程,如何使管理与技术相得益彰十分重要。在这方面,我们要同时注意防止和克服“重管理、轻技术”和“单纯技术观点”两种倾向,既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技术的重要作用,又要避免陷入唯技术论的怪圈。从理论上看,不存在绝对安全的技术;技术固然重要,但管理更不容忽视。虽然“三分技术,七分管理”的说法不一定准确,但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应以业务为主导,从全局的高度部署安全策略,采用先进技术,加强安全管理,把采取安全技术手段与加强日常管理和健全*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一手抓安全技术手段开发,一手抓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高政务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处理好信息安全工作中应急事件处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要保证政务网络与信息系统的“长治久安”,必须着手建立一套长期有效的安全机制。但信息安全问题在信息化进程中广泛存在且突发性强,所以又必须强调和重视应急事件的处理。一旦出现影响到国家利益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事件,必须能够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机的发展,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为此,首先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网络失窃密的防范能力,防治有害信息传播,增强对政务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控、管理和保护。其次,要重视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协调机制、指挥调度机制和信息安全通报制度。要制定完善信息安全处置预案,加强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安全应急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