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4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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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04:49
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不在可以,如果被继承人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还在世,那可以由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代位继承遗产。如果没有可以代位继承遗产的人,那遗产由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