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据是证明捐赠物资价值的重要凭证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3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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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2:35
答:不是,需要凭据跟*两样凭证
这是因为,这两种凭证的作用不一样,捐赠凭据是证明你捐了,*是证明是你捐的东西值多少钱。
按照9号公告规定,直接捐赠给定点医院也可以税前扣除,凭据是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从目前网传的接收函上来看,都是只写品种和数量,如口罩一箱、手套两箱等。*出具的接收函也是如此。因此,接收函只能证明你确实捐了。
你捐的东西成本多少,或者说你能税前扣除多少,就要靠*来证明了,这也是有*依据的。28号公告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支出以*(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买口罩属于*应税项目,企业应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至于个人,99号公告说“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个人捐赠口罩的市场价格就是其购入价格,那么,个人在税前扣除时是否需要购进*留存备查,99号公告没说。
综上所述,至少对于企业来说,外购物资用于捐赠(无论是通过公益组织还是直接捐赠),既要取得捐赠凭据(你捐了),又要取得购进*(多少钱),二者缺一不可。尽管本馆主从不曾怀疑捐赠者的爱心,也不相信他们会虚增支出金额,但税收*如此,尽量合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2:35
不是,如有证据表明捐赠方提供的凭据所标明金额与捐赠物资公允价值相差较大的,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