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职公司口我工资合法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3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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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03
这肯定违反劳动法啊!不但要讨工资还要公司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5。你得提供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如上岗证、工资条等。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
【发布时间】010430
【关 键 字】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备 注】法释〔2001〕14号
补充 : 1、未签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工作时间的工资待遇应按正式工计算,同时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之外,其他情况下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提前30日打辞职报告。
3、单位故意拖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辞职时可要求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03
你有前几个月的工资条吗,或者是某些能证明你3月以来在前公司工作的证明,如果没有,公司时能把死的说成活的的。
注意到一个细节,就是你说他叫你两个月后来领,你叫他打到你卡上,开一个工资单,就可以了,一般他是不会不给你的。
当然劳动仲裁也是一条路,但还是要证据,不能证明你在原单位工作的话,连保险也要不上,只有跟他好好说,别太强硬。我是吃过这亏的,去了仲裁,发现仲裁跟公司是穿一条裤子的。
如果金额大可以告到*,公司一定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04
不行的。没签合同,你们的关系就不明确了!进公司(厂)1个月内签定合同。你可以主动问公司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05
公司如此做法非常不合理
你可以直接找劳动仲裁帮你解决
我之前在人事部门做助理了解一些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2:05
可以向12333劳动者维权热线投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