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的“双规”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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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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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2:58
*”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代问题。
*与批捕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是党内的一种纪律行为,而批捕是司法系统的一种法律行为。
关于*的法律效力的问题,*在处理党纪、政纪范围内的事项时,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一旦纪委所查处的案件涉嫌犯罪就要移交到检察机关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2:59
特指对涉嫌违纪或犯罪的国家公务员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必须交代问题的一种*。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既是一种调查措施,也是一种保护措施,避免被调查对象逃逸,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威胁和串供 。
采取“两规”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二是*适用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三是*使用主体,只有一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用;四是*使用时限,从没有统一规定到从严掌握,并在申请使用时报批具体时限;五是*使用地点,从无硬性要求到有具体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12:59
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是对问题*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