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出资与某公司签订某项目合作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率?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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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8 09:17
要看你们的协议关于风险承担是如何约定的。
如果你们约定亏损后按某比例分担责任,那么这是一份有效的合伙协议。但是要特别注意:未经注册成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风险极大,你们这个“合伙”在法律上没有民事主体资格,对外签合同要同时属上你的名字和他公司的名分才有效,一旦出现亏损,需要承担责任,有限公司以自己全部注册资产承担连带责任,而自然人则以全部个人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你们关于责任比例的约定只对内部有效,不可以对外对抗善意的第三人。这也是为什么实务中大多合伙人会选择注册成为有限公司的原因。
如果你们约定亏损后他还如数偿还你的“投资”或者以其他形式保证你不蚀本金,那么这是一份名为投资联营,实为借贷的违法合同,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协议无效。
企业是不可以对外随意拆借资金的,如果他的公司需要资金,合法途径是向银行贷款,如果不符合贷款条件,应当以自然人的名义向你借款,你们可以约定同期银行利息4倍以内的利率。
如果你一定要参与他的项目,那么最安全的办法还是成立一个有限公司与他合作。尽管麻烦些,但是除了麻烦不至于赔个倾家荡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8 10:35
有效
只要不做违法的事就受法律保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8 12:10
你是要和他合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