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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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18
按照“我国《*支管理法》明确规定:‘本法所称*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支。’拥有这种玩具*,已涉嫌构成非法持有*支罪。 在现实中,有很多人因贩卖或者持有BB弹玩具*被判刑。前几天,天津一位老太太因为自己的射击摊上有这类玩具*,就被*一审认定犯非法持有*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老太太以及很多看了此新闻的人都觉得不合理,但法律却是铁板钉钉,这里分歧的根源就是当事人坚称是“玩具*”司法机关却认定为‘*支’。”引用文字来源:中青在线,2017年1月4日。本人理解应当违法,建议不持有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