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4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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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1:29
交通事故处理 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现委托在我与 交通事故 一案中,作为我参加 诉讼 的委托 代理 人,委托权限如下: 1、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 委托代理人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代为起诉,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