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4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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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3:07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法律不明确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书面通知使用者,但为了避免劳动争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2、试用期间解除合同需要进行工作交接,避免因交接而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3、另外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注意两点:(1)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约定了服务期限而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追究劳动者损失赔偿责任。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30天前书面通知使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征得使用者的同意。超过30天,劳动者向使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使用者必须进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