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21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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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4:25
同等学力网权威发布2018年四川同等学力考试报名工作及要求,更多2018年四川同等学力考试报名工作及要求相关信息请访问同等学力网。【导语】大范文网四川同等学力频道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发布的《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得知,2018年四川同等学力考试报名工作及要求具体如下:
【报名工作及要求】
(一)2018年四川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继续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进行。
(二)报名参加2018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在信息平台中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并通过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简称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人员(简称申请人)。
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须符合学位办〔2018〕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一般应在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如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人,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以及有关省级*(统称省级考试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务组织工作。
各省级考试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考点城市,每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点城市数量一般不得超过3个,且一般应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计划单列市或高等院校较为集中的城市。各考点城市所设考点可容纳考生人数应能满足本地区考生就近参加考试的需求。所有考生应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各省级考试主管部门须在2018年3月1日前登录信息平台完成本省考点城市设置等工作。
各学位授予单位应在2018年3月5日前将所有拟参加2018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申请人个人特征信息(指纹、电子照片等)采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