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查账,查出了问题,公司中谁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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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7 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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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4 22:12
企业在税务稽查中被查出了问题,应该说相关责任人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并受到一定的处罚。至于谁的涉税风险最大,还取决于涉税风险的严重程度。
对于企业涉税方面的问题,在《刑法》《征管法》和《会计法》中均有相关方面的阐述。因此,在经营中,无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还是财务负责人,在经营企业和做人方面应坚持自己的底线,尤其是偷税漏税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是坚决不能做的,否则后悔都来不及,且也没有办法补救。
那么,企业在涉税中被查出了问题,谁的风险最大,主要取决于企业违规的性质和直接责任人的违规行为。
1、如果企业被查出的违规行为,涉案金额很小,且是财务人员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没有主观故意,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只是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加收罚款和滞纳金,因此,不会对财务人员和法定代表人进行刑事处罚。
这种违规行为,一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不清楚的,是由财务人员失误造成的,那么企业会对财务人员的行为给予一定的处罚。
2、而如果企业被查出的偷税金额较大,且性质恶劣,完全是主观故意,那么企业和相关的责任人就需要承担相关的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
《征管法》第三十六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种故意偷税的行为,如果是老板授意财务人员,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导致企业少缴税款,或不缴税款,那么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风险还是很大的。
如果企业授意相关人员虚开*专用*、或以非法方式代开*专用*等,导致企业少缴税款、或不缴税款的,那么,直接参与的相关人员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财务人员在涉税方面的风险很大,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实财务人员直接参与企业的偷税行为,那么后果真的很严重,职业生涯基本毁了。
因此,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实有偷税行为,只要是直接参与者,风险都很大,很难明确说明到底谁的风险更大。守法经营,才是最没有风险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