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小学招聘老师考试内容(所报学科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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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5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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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6 23:17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报请县*批准,决定公开招聘100名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0届及往届磁县生源(含磁县籍)、统招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
2、2010届及往届磁县生源(含磁县籍)、统招全日制二本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三、报名办法
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报考学科必须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进行申报。招聘岗位详见《2010年磁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学科计划一览表》。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8月9 日至8月1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磁县职教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办法。报名由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统一组织。报名时须出具的证件:毕业证、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在报名当日进行资格审查时,所有证件必须是原件,并且必须齐全,缺一不可。所有证明信、复印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除外)都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磁县教育局网站”下载,提前填写,也可在报名现场免费索取。
符合报名资格人员凭交费收据,于8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下午5:30到磁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对于报名学科招聘人数与所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根据报名情况,对学科招聘名额进行调剂。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由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2010年8月18日,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公共基础知识为新课改理念、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公文写作和近一年时事*;笔试中的专业知识为所报学科的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根据招聘计划所确定的不同学科,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一学科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8月20日在“磁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由专家现场打分。面试证的领取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一同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磁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和考核
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依据报考同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依据报考同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招聘结果公示无异议,所聘用的教师,按照磁字〔2009〕67号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年,工资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一年到期后,经综合考核称职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
新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