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2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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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21:4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 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非居民企业 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非居民企业取得分配所得要缴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三项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 。虽然税法规定的税率是10%,但如果非居民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与我国签订有税收协定,协定的税率低于10%,则可以按协定的税率执行。
《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 ,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