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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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1:40
请教各位老师和学友们,本人是于2002取得的河北省法律自考专科毕业证,随后在北京市通州区报考的法律本科。从2002年至2014年10月,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中断了自考,直至今年10月份,将自认为是最后一门的国际经济法概论考过去了之后准备申报毕业论文。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申报论文的过程中,系统提示:“没有提取到您的接考证明信,并且您有补录成绩,您须携带接考证明信、补录课程成绩通知单于2014年12月17日到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