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发票与实际收到款项出入比较大。重金感谢专业财务解答!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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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7 16:35
如果你是确实有商品发货的记录,那理应就得开票,至于收不回货款那是另一回事,跟虚开没关系。虚开是说你没有实际的交易事项却开票。
开票时会计分录(假如你们是交17%的一般纳税人):
借:应收账款 150*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150*0.17
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xx
贷:库存商品 xx
应收账款是已经做了销售收入的款项,销售收入实现后就应当交税,销售收入实现并不等于款项全部收回,所以应当交*、附加税费和所得税。
看你写的情况好像没有对这笔应收账款进行坏账准备,如果有计提准备,那会计上的利润就减少了,会计计算的所得税也就少了,但是税法上并不认可准备,所以你这个月卖了多少就得交多少,不管你有没有收回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也就是只有当你这笔应收账款确确实实是收不回来了,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给税收机关,才能去冲减你当期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