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和招商有什么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4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0 01:51
1、 招商的话是属于开发商自持的商业,通常招揽一些有名气的商家入驻,并给予租金等*上的优惠支持,从而把该商业区炒起来,这些商家都是由开发商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
2、 而出租的话是不受开发商统一管理运营的,所以招商的商业一般是不会对外出租的。
也可以这么说,招商是一个主动的过程。一般由业主方或者代理方进行寻找承租人完成项目满租,方法可以是找承租人。也可以通过中介。而租赁,可以从两方面来看。可以是业主方租赁给客户,即甲方对乙方。或者是客户要租赁业主的写字楼,即乙方对甲方。
拓展资料:
一:转租与租赁转让的区别
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转租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转租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也是一个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然继续存在。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
1、两者的标的不同
前者的标的是租赁物,后者的标的是租赁权。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而房屋租赁权转让首先是一种权利的转让,针对的是房屋的租赁权。
2、两者的取得方法不同
前者为设定的取得,后者为转移的取得。房屋转租是转租人在租赁物上再度设定了一个新的租赁权,转租人与被转租人之间成立新的租赁契约。房屋租赁权转让是将原房屋租赁权让与给受让人,并没有设立一个新的租赁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成立的是一个转让契约而非租赁契约。
3、两者实现的手段不一样
4、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前者房屋的租赁权仍属于原来的承租人(转租人),后者房屋的租赁权属于受让人。由于房屋转租并没有消灭原租赁合同,所以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而对于房屋租赁权转让,原承租人承担的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则随着其租赁权的消灭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