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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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1 20:31
集团总部的职能一般包括三方面:一是帮助公司增值,通过负责内部审计、法律事务、筹资、多余资金的投资、公共关系及企业整体形象等。二是保持各子公司的一致性,可以制定统一的人事*和财务*来协助子公司进行管理,统一的财务*对上市公司尤为重要。并推动一致的企业文化形成。三是负责战略性的方向与行动,比如集团与下属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战略性的投资。 为发挥集团总部的这些职能,总部与下属企业的角色分配应该明确。总部负责宏观的战略目标,下属企业则负责微观的战略目标和战略的执行。在双方的关系处理上,应按照“集中*、分散经营”的原则。总部应对下属企业有一定的信任度,给下属企业一定的发挥空间,使他们能够按照集团的*与制度,自主经营,这样双方都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各尽所能。 集团总部切忌直接参与下属企业的日常运作,进行微观管理,他可以通过目标管理的方法来管理下属企业,并通过三个月一次与下属企业高层管理团队一起回顾与检讨的固定程序来帮助下属企业明确战略目标,协助他们解决战略执行中的问题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