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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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17:26
摘要(二)关于外地区参保人员在本次上线统筹区办理就医结算业务1.省内其他地区参保人员在本次上线统筹区就医未出院的,应在9月27日0时前办理出院结算,10月8日0时后重新办理入院,重新办理入院不另行计算起付线。9月27日0时至10月8日0时期间需入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可由定点医疗机构先办理现金入院,待系统服务恢复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现金转医保操作。暂停医保系统服务期间,确需办理出院结算业务的,可全额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不降低报销比例。2.外省参保人员在系统暂停服务期间需在本次上线统筹区就医购药的,由相关定点医药机构负责将“因切换上线国家信息平台暂无法提供直接结算服务,具体待遇结算方式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的情况告知外省参保人员。(三)关于本次上线统筹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等备案业务2021年9月27日0时至10月8日0时期间需办理的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等备案业务的,可采取网上或现场递交申报材料并人工审核方式办理,待系统切换上线后补录到信息系统。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19长春市2021医保异地就医报销结止时间是到年底吗您好,我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片刻,我这边马上回复您~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部署,省直、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延边州(以下简称本次上线统筹区)将停止使用原医保信息系统,同步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此期间,本次上线统筹区将暂停医保信息系统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系统暂停服务时间(一)2021年9月22日0时至10月8日0时,暂停本次上线统筹区参保变更、医保费核定等业务办理。(二)2021年9月27日0时至10月8日0时,暂停切换上线统筹区医保所有业务。二、系统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处理(一)关于本次上线统筹区参保人员办理就医结算业务1.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出院的,应在9月27日0时前办理出院结算,10月8日0时后重新办理入院,重新办理入院不另行计算起付线。9月27日0时至10月8日0时期间需入院治疗的,可由定点医疗机构先办理现金入院,待系统服务恢复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现金转医保操作。本地参保人员到其它省份和地区异地就医的,无须办理中途出院,但此期间无法办理入出院等操作。9月27日0时至10月8日0时期间在本地需门诊治疗购药(含普通门诊、生育门诊、门诊公务员、门诊特慢病、门诊特药、药店购药等)的,可到定点医药机构先使用现金支付,待系统服务恢复后,到就医的定点医药机构办理现金退费后重新办理医保收费。2.需在省外或省内已完成系统切换上线的地区(包括四平、辽源、白城、长白山管委会和梅河口)的定点医疗机构在院治疗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出院,此期间需出院结算的,可在10月8日零时后系统切换上线后补结算或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不降低报销比例。在省内其他地区或省外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可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二)关于外地区参保人员在本次上线统筹区办理就医结算业务1.省内其他地区参保人员在本次上线统筹区就医未出院的,应在9月27日0时前办理出院结算,10月8日0时后重新办理入院,重新办理入院不另行计算起付线。9月27日0时至10月8日0时期间需入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可由定点医疗机构先办理现金入院,待系统服务恢复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现金转医保操作。暂停医保系统服务期间,确需办理出院结算业务的,可全额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不降低报销比例。2.外省参保人员在系统暂停服务期间需在本次上线统筹区就医购药的,由相关定点医药机构负责将“因切换上线国家信息平台暂无法提供直接结算服务,具体待遇结算方式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的情况告知外省参保人员。(三)关于本次上线统筹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等备案业务2021年9月27日0时至10月8日0时期间需办理的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等备案业务的,可采取网上或现场递交申报材料并人工审核方式办理,待系统切换上线后补录到信息系统。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麻烦给个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