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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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8:57
个人注册流程
(1) 登录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点击“ 个人登录 ”
(2)选择“ 个人用户 ”,点击“ 注册新用户 ”,系统弹出“ 新用户注册 ”页面
需要注意的是: 申请人此前若因办理市人力社保局其它业务,曾在“ 用户中心 ”成功注册,可以直接登录并在服务列表中选择点击“ 积分落户业务 ”。
若是在登录过程中忘记登录密码,也可以点击“ 忘记密码 ”进行密码找回,系统会根据您选择的找回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的 方式进行告知。
(3)申请人在线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阅读注册协议% 如选择同意,提交后即注册成功
(4)申请人用注册成功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绑定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2.个人账号关联用人单位账号
(1)申请人登录“ 用户中心 ” 后, 在服务列表中选择点击“ 积分落户业务 ”,进入系统,系统将根据申请人注册时填写的身份信息校验是否满足积分落户。
注册资格条件: 如满足条件, 可以继续进行操作; 如不满足条件, 系统将自动提示原因。
(2) 在“ 选择用人单位 ” 一栏中输入用人单位提供的单位注册码, 点击“ 查询 ”,系统将显示单位名称
(3)申请人对用人单位名称核对无误后,点击“ 确认提交 ”,等待单位确认
(4)用人单位登录系统,核实申请人是否为本单位员工,单位确认该申请人系本单位员工的,点击确认,用人单位和申请人的账号正式关联,申请人即可看到申报须知页面并进行后续网上申报;若不是本单位员工,则单位点击“不通过”并填写处理意见;关联申请未通过的,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重新核实并输入所在用人单位的单位注册码,进行个人账号与用人单位账号的关联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的关联操作在单位确认后本年度将无法更改,请申请人务必确认在所关联单位社保账户名下缴纳社保,否则将影响积分落户业务办理。
3.个人积分指标信息的填报和提交
在申报阶段内,申请人需填报个人积分指标信息,经用人单位确认后提交
在申报阶段截止日期前,提交的积分指标信息可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