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坛庙建筑看中国礼制文化对古建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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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4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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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5 17:54
礼既是规定天人关系、人伦关系、统治秩序的法规,也是约制生活方式、伦理道德、生活行为、思想情操的规范。它带有强制化、规范化、普遍化、世俗化的特点,渗透到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当然也深深地制约着活动的诸多方面。本文主要阐述了礼制对中国古建筑的深远影响。
关键词:礼制 等级制度 等级差别 形制 中国古代建筑《说文解字》曰:“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礼”起源于原始宗教,是由原始宗教的祭祀礼仪发展而来的。礼在儒家的心目中是维系天地人论上下尊卑的宇宙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准则。《礼记。曲礼》说得很清楚:“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又说:“道德礼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左传》说“夫礼,天之精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又“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荀子》“礼者,智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礼记。经解》“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圆也。”
这些表明,礼既是规定天人关系、人伦关系、统治秩序的法规,也是约制生活方式、伦理道德、生活行为、思想情操的规范。《易传》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左传》说:“贵贱无序,何以为国。”儒家认为礼就是秩序与和谐,其核心是宗法和等级制度,人与人、群体与群体都存在着等级森严的人伦关系。
在古代社会长期发展中,礼成了“以血缘为纽带,以等级分配为核心,以伦理道德为本位的思想体系和制度”。这个被提得极高的尊卑意识、名分观念和等级制度,不仅贯穿于人际的*待遇、社会特权、家族地位,而且渗透到了社会生活、家庭生活、衣食住行的各个领域。在建筑方面,它成了传统礼制的一种象征与标志,大到城市、建筑组群、坛庙、宫堂、门阙、庭院、台基、屋顶形式、建筑面阔和进深,小到斗拱、门钉、装饰色彩等,都纳入礼的规制。
辨尊卑、辨贵贱的功能成了建筑被突出强调的社会功能。从周代开始,已经出现了建筑的等级差别,以下将分为几个方面阐述。
一、城制等级
《考工记》记述了西周的城邑等级,将城邑分为天子的王城、诸侯的国都和宗室与卿大夫的都城三个级别,规定王城的城墙高九雉(每雉为一丈,共高九丈),诸侯城楼高七雉,而都城城楼只能高五雉。三个等级的城邑的道路宽度也有规定,王城的经涂(南北向道路)款九轨(九辆车的宽度),诸侯城的经涂按王城环涂(环城的道路)之制,宽九轨,都城道路宽五轨。到汉武帝时,《考工记》补作《周礼。冬官》成为儒家经典,这种营建制度的等级观念自然产生了更为深远的影响。
二、组群规划等级
《礼记。王制》中讲:“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一。”“有以高为贵者。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唐朝的《营缮令》中规定:都城每座城门可以开三个门洞,大州的城正门开两个门洞,而县城的门只能开一个门洞。这是建筑组成和建筑布局上的等级要求。诸如“天子五门”,“前朝后寝”,“左祖右社”,“面朝后市”等等,都属于这类等级的限定。
三、礼制性建筑
礼制性建筑的地位,远高于实用性建筑;礼对建筑的制约,首先表现在建筑类型上形成了一整套庞大的礼制性建筑系列,而且把这些礼制性建筑摆到建筑活动的首位。
礼制性建筑起源早、延续久、形制尊、数量多、规模大、艺术成就高,从建筑类型看,坛、庙、宗祠;明堂;陵墓;朝堂;阙、华表、牌坊等为礼制性建筑的五个类别。
由于祭祀在古代被列为立国治人之本,排在国家大事之首列,因此祭祀天神、日月、山川的坛,祭祀圣贤的庙以及祭祀祖先的宗祠在建筑中占据着最为重要的地位。明堂作为最独特的礼制性建筑,早期是天子召见诸侯的礼仪场所,后来衍生成诸多礼制功能的综合体,不难看出“礼”的理想模式在明堂建筑中的充分体现。在儒家“慎终追远”的孝道观支配下,丧葬成了行孝道的重要环节,丧葬之礼也就成了礼制的重要组成,因此陵墓也成了礼制性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朝是宫城中帝王进行政务活动和礼仪庆典的行政区,在于显示帝王的唯我独尊、显示皇权的统一天下、显示封建统治的江山永固;堂是渗透在第宅中的礼制性空间,是传统第宅空间布局的核心和重点,家庭中的敬神祭祖、宾客相见、婚丧大典、节庆宴饮都在这里举行。此外,礼制性建筑还有阙、华表、牌坊等建筑小品;阙,一方面起着“标表”的作用,用来标示建筑组群的隆重性质和等级名分,另一方面起着强化威仪的作用,有效地渲染建筑组群入口和神道的壮观气势,唐宋以后演化成宫廷广场的礼制性门楼;华表,两汉是称桓表,起源于原始社会部落的图腾竿子,以后演变为立于亭隅、桥头、墓前起标志作用的东西,是一种建筑化的仪仗,有效地起到表崇遵规、显示隆重和强化威仪的作用;牌坊可算是最突出的礼制性建筑小品,它由具有防范功能的实用性牌门脱胎演变成了标志性、表彰性的存精神功能的牌坊,既用于离宫、苑囿、寺观、祠庙、陵墓等大型建筑组群的入口前导,起显示尊贵身份,组织门面空间,丰富组群层次,强化隆重气氛等作用,也用于街市的起点、十字路口、桥梁端头,起标志位置、丰富街景、突出界域的作用。
四、单体建筑
在单体建筑中,等级制突出地表现在间架、屋顶、台基和构架做法上。
《明会典》中规定:公侯,前厅七间或五间,中堂七间,后堂七间;一品、二品官,厅堂五间九架;三品至五品官,后堂五间七架;六品至九品官,厅堂三间七架。在中国古代建筑中,“间”指的是房屋的宽度,两根立柱中间算一间,问数越多,面宽越大:“架”指的是房屋的深度,架数越多,房屋越深。这是对于单体建筑平面和体量的限定。
《礼记》记载:“天子之堂九尺,诸侯启齿,大夫五尺,士三尺。”这里的“堂”,指的是“台基”。这说明台基的高度很早就列入等级限定。台基中衍生出一种高等级的须弥座台基,用于宫殿、坛庙、陵墓和寺庙的高等级建筑。须弥座台基本身又有一重、二重、三重的区别,用以在高等级建筑之间作进一步的区分。
屋顶的等级*十分严格,从最高等级的重檐庑殿、庑殿、歇山、攒尖、悬山、到最低等级的硬山顶,形成了完整的等级系列,对于不同建筑的等级面貌,起到了十分触目的标志作用。
结构形式和构造做法也被纳入等级的限定,在宋《营造法式》中主要表现在殿堂结构与厅堂结构的区分,即殿堂、厅堂、余屋、亭榭四类,殿堂等级最高,厅堂、余屋依次减低;它们在规模大小、质量高低和结构形式上都有区别。在清《工程作法》中,主要表现在大式做法和小式做法的区别,把这两种做法作为建筑等级差别的宏观标志,然后在大式做法中再细分等次;这两种做法不仅在间架、屋顶上有明确限定,而且在出廊形制、斗拱有无、才分规格和具体构造上有一系列的区别。等级的限定深深地渗透到技术性的细枝末节。
五、装修。装饰色彩等级
等级制对内外檐装修、屋顶瓦兽、梁枋彩绘、庭院摆设、室内陈设都有严格的限定。甚至对门上的零件—— 门环,也硬性规定了铜环、锡环、铁环*,按等级采用。
对建筑物的装饰色彩也有等级划分,总的说以*为尊,其下依次为:赤、绿、青、蓝、黑、灰。宫殿用金、黄、赤色调,而民居却只能用黑、灰,白为墙面及屋顶色调。
基于礼的需要而形成的建筑等级制度,是中国古代建筑的独特现象,它对中国古代建筑体系产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影响。最突出的两点:一是导致中国古代建筑类型的形制化。不同类型的建筑,突出的不是它的功能特色,而是它的等级形制。凡是同一等级的建筑,就用同一形制。如太和殿、乾清宫、太庙正殿和明长陵祾恩殿,建筑性质各异,基于等级的最高*,用的都是重檐庑殿顶。二是导致中国古代建筑的高度程式化。严密的等级制度,把建筑布局、规模组成、间架、屋顶做法,以致细部装饰都纳入等级的限定,形成固定的形制。这种固定形制在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使得建筑单体以至庭院整体越来越趋向固定的程式,整个建筑体系呈现出建筑形式和技术工艺的高度规范化;程式化、规范化保证了建筑体系发展的持续性、独特性,保证了建筑整体的统一性、协调性,保证了建筑普遍达到不低于规范的标准水平。但是也成为建筑发展的枷锁,严重束缚了建筑设计的创新和技术的革新,加剧了中国建筑体系发展的延缓性。
[1]侯幼彬。《中国建筑美学》。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
[2]李允苏。《华夏意匠:中国古典建筑设计原理分析》。台北:铭文书局。1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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