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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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2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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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01 23:43
电话是:0598-6323078。关于调整尤溪县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恢复我县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即日起将我县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有序恢复开放相关场所、活动。
1.全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室内文旅场馆,电影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台球室、健身馆、足浴场所等经营场所,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场所及景区、景点、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在执行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2.各类论坛、讲座、会议、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培训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在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正常举办。
3.酒店、餐馆可正常举办、承办50人以上的宴席、聚会。实行宾客名单实名备案,按照“谁承接,谁负责”原则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公职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备,其他人员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备。
拓展资料: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解除莆田、厦门、泉州、漳州等地入(返)尤人员核酸“落地检”*;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或入住酒店报备,并按入尤前所在地风险等级进行管理。
2.全县各机关单位、所有公共场所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继续落实“三码联查”,未接种新冠疫苗者(禁忌症患者除外)不得入内,强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