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7:5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01 03:56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和合格证)15日内到执法站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执法站窗口接受处理。
扩展资料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八十一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九十八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元罚款:
(一)逆向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三)在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公共汽车、电车违反规定在其他车道内通行的;
(四)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五)违反规定超车的;
(六)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的;
(七)违反规定会车的;
(八)违反规定掉头的。
第一百条 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元罚款:
(一)违反规定进入路口的;
(二)违反规定在人行横道或者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三)借道超车的;
(四)占用对面车道的;
(五)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违法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01 03:57
带上行驶证,本人驾驶证,牡丹卡去所在区域交通队去处理,处理完以后去工商银行交罚款,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01 03:57
楼主你好!这种情况你得先带上你的行驶证,驾驶证,就近去你附近的交通队拉受处理,拿到交通队的处理单后再去附近的工商银行交罚款,就可以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01 03:58
代`办`违`章`处`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01 03:58
1、目前车辆处理违章时,车主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缴费机即可;但如果有扣分的话,那就必须先去交警队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后,才能缴纳罚款的。异地违章处理的最好是去违章地区的交警队接受处理,防止在驾照本地处理了而异地违章记录无法消除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