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提起税务行政诉讼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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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2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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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9:37
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
税务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点:
(一)税务行政诉讼以审理税务行政案件、解决税务行政争议为内容。这是税务行政诉讼区别于其他行政诉讼的根本标志。
(二)税务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告必须是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税务行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税务机关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使国家税务行政管理权的机关、组织或是改变原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因此,海关、财政等部门也可能成为税务行政诉讼的被告。
(三)税务行政诉讼所要解决的争议,必须是由税务机关在行使税务行政管理职能中引起的税务纠纷,而不是其他争议,即税务行政诉讼的标的只能是具体税务行政行为。
详细参考:《税务行政诉讼》全文
http://xxgk.jxjaxzf.gov.cn/jaxdsj/zfxxgk_36923/fgwj_36936/fg_36937/201305/t20130521_207120.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9:37
在税务行政诉讼中,原告是纳税人,而被告是税务机关,标的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处理不服,而请求*予以裁决的是行政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能够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只能是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对抽象的行政行为不服所引起的行政争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控告行政机关制定的税收法规等。
税务行政诉讼制度,对加强税务司法、强化以法治税、促进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依法征收管理、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都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