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01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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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07:40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间物品出现损坏的,如果是正常使用出现消耗的,承租人不承担责任,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租凭期内房东和租客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租客应及时通知房东修复。房东应在接到租客通知后的七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租客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租客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因租客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租客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租房东西损坏是火灾等因素造成,则属于意外原因,按照公平原则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