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企业才适合推行事业部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30 12:11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2:04
事业部制的正规名称是联邦分权制(federal structure),它的雏形出现于1920年皮埃尔•杜邦对公司的改组,正规诞生于1922年斯隆在通用汽车公司的全面实践,广泛推广于1950年以后通用电器公司的组织革新。事业部制的经典模式是由斯隆创立的,所以,人们常常把它称为斯隆模式。对这一模式作出权威性理论阐释的,是德鲁克的《管理:任务•责任•实践》。这本书中关于组织模式的论证,又反映在德鲁克的论文《今日组织模式的新样板》中(见《哈佛管理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
事业部制的基本思路,是把一个大型公司分为三个层次:由总部负责投资和*,但不从事具体经营;总部下属的各个事业部必须是能够独立核算的实体单位,从事相对独立的经营活动;事业部下属的基层厂部进行具体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这三个层次的划分,与美国的联邦*、州*、地方*之间的关系十分相似,也与某些高校(如牛津、剑桥等)的大学、学院、系部之间的关系十分相似。所以,事业部制并不是企业的首创,而是*和公共事业现有组织模式向企业的移植。
事业部制的最大优势,是在垄断型企业中激发内部活力。企业一旦进入垄断状态,就会失去来自外界的竞争压力。不管是完全垄断还是寡头垄断,也不管造成垄断的因素是*性的还是技术性的,都会减弱竞争,区别只是竞争压力的减弱程度和减弱方向。斯隆之所以要在通用汽车公司率先进行事业部制改革,最重要的初衷,就是克服他的公司在汽车销售总量已经在北美市场占据压倒优势后带来的“店大欺客”现象。既然公司外部已经没有了竞争压力,那么,就用事业部之间的适当竞争来刺激经营者;为了防范事业部之间恶性竞争的出现,总部保持投资干预和*规范手段。很明显,这种改革是内部效应式的,它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万能模式。
按照德鲁克的观点,事业部制的适用范围,只能是大型的单一产品、单一市场的制造业公司。如果是小型企业,那么法约尔模式(直线职能制)就足够了。如果是多种经营、多种市场的企业,那么,在经营项目和目标市场上就缺乏形成事业部之间竞争的条件,而且也难以用统一*加以规范。德鲁克还明确列举了斯隆模式在当代不能作为范例的六个方面变化:①通用是制造型企业,而现在有大量的非制造型企业;②通用的产品、技术和市场具有单一性,而现在的企业则是多种产品、多种技术和多种市场;③通用面对的是文化、*、法律的单一环境,而现在的企业要应对不同的国家、多种文化的冲突、性质迥异的*和法律等等;④通用的管理中信息处理不占首位,而现在的企业首要任务是信息处理;⑤通用的管理对象主要是体力劳动者,而现在企业的管理对象是知识工人;⑥通用的优势在管理而不在创业,而现在的企业需要把创业和革新摆在首位。
显然,德鲁克对事业部制的适用边界做出了明确的回答。只要认真读过德鲁克的书,应该是不会产生误解的。那么,更进一步的问题是:为什么还会出现教科书中那些似是而非的阐释。答案只有一个,就是那些认为事业部制适用于多种经营并能增加企业应变能力的作者,并未读过德鲁克的原著,而是转引他人的观点或自行想像发挥。在中国,德鲁克的普及性著作《有效的管理者》有着十分广泛的影响,但是,他的学术性著作《管理实践》和《管理:任务•责任•实践》则多数人未读过。对于管理工作者来说,这种现象很正常;但对于学界来说,这是一种悲哀。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2:05
看需要
最基本的是
集团涉及行业比较多
且有良好的管理班底
各事业部能进行独立财务核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2:05
企业需求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