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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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2:09
法律分析:债务清偿的原则:(一)接受继承与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相统一原则。(二)限定继承原则。(三)特定遗产债务的清偿不受限定继承范围*的原则。(四)应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原则。(五)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