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09 20:03
共2个回答
懂视网 时间:2023-02-09 12:53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要带的东西:
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公章;
6、单位开户申请表加盖公章;
7、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且要法人签字或者盖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9 10:01
公积金封存后,在解封的时候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解封:
1、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当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启封手续,启封后,单位应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职工重新就业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经办行办理启封手续,并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新单位。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