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5:2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0 14:18
不侵犯肖像权。侵犯肖像权的前提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认定肖像权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则。按照中国民法通则规定,只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即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一是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摄者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受害人的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主要体现为肖像权人就其肖像获取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减少,这里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
二是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这里包含故意和过失)。即摄影活动中确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非法侵害他人肖像权的,即可认定有过错。
三是损害事实和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有因果关系必须是摄影者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
扩展资料
《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49、盗用、假冒他人名义,以函、电等方式进行欺骗或者愚弄他人,并使其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50、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
151、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而获利的,侵权人除应适当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外,其非法所得应当予以收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肖像权
参考资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法通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0 14:19
根据民法通则100条“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