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子女赶出家门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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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7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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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02:42
法律分析:父母把子女赶出家门属于违法行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02:43
1,子女已经成年,且具有生活的,父母不再负有抚养义务,赶出家门不犯法。
2,对于成年但不具有行为能力的子女,父母做为法定监护人的,应当保障其生活。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第十条不管在任何条件下,只要父母和子女有血缘关系,就应当承担起并且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必须对子女的一切合法权益加以监督和保护。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02:43
在子女没有能力养活自己的时候,父母把子女赶出家门犯法,因为在子女有能力养活自己之前,父母养子女是义务,但当子女有能力可以养活自己的时候,这就不算犯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