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18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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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55
法律分析:原劳动部曾经规定,旷工是指非不可抗力因素,职工既不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出勤。职工不请假3天未上班,应属于旷工。但旷工并非自动离职,《劳动合同法》已经废止了自动离职一说,用人单位规定旷工3天算自动离职与法律法规精神相悖,属于无效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