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14 07:24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0:32
就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其实是很烦跟下一家的公司说上一家公司的情况的,而且你那点秘密人家也不在意啊,你要是连这点信任都没有,你还招什么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0:32
员工离职的话可以把这个保密协议给撕毁,然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结清工资就可以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0:33
应该支付员工一笔保密费用这时候保密协议会继续生效,应该和员工签订合同,把所有的事情提前说好。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0:33
在许多集团公司,都需要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包括你在职期内及其辞职以后的事,换句话说,你在企业工作期间触碰的公司核心的物品,如性能参数,客户资料等,不论是在职人员,或者辞职,都不能泄漏给第三方,如果有,不管你有没有保密协议,都是会起诉,仅仅说企业与你签署了保密协议,相当于就通告了你,如果有泄露,会承担的。
而职工假如牵涉到辞职,是和劳动合同书相关的,在劳动用工合同上,会清楚的注明你在合同有效期里的合同违约责任,有的有扣减褔利呀什么样的观点,可是从劳动合同法上讲,职工,是有支配权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辞职的,仅仅必须走公司规定的有关程序流程,就是说基本技术工种需提早一个月,特种作业人员,依照合同执行,只需提前辞职了,职工能够随时随地辞职的。
对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公司能够在劳动合同书或是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文,并约定在消除或是劳动合同解除后,在竞业*时间内按月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背竞业*约定的,理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公司支付违约金。
竞业*的员工仅限于用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端专业技术人员和其它承担保密义务的工作人员。竞业*的范畴、地区、时间由用人公司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可违反法律、法律规定的要求。在消除或是劳动合同解除后,前款规范的员工到与本单位生产制造或是运营同行业、做类似业务流程的有竞争关系的别的用人公司,或是自身开张生产制造或是运营同行业、做类似业务流程的竞业*限期,不能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