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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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9:50
断绝父子关系在法律上无效,也不能撇清一切关系。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9:51
法律上没有任何手续或文件可以断绝父子关系。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许子女与父母断绝关系。
亲生父*女关系是不能从法律上断绝的。断绝亲子关系只是个人行为,不受到法律保护。你想与父亲断绝父女关系,可以和他协商。但是这种协商形成的协议有可能违法,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应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9:51
我国法律目前不认可这种“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它是无效的。
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你与父亲之间的父子血缘关系属于身份关系,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另外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
因此,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断绝父子关系不能撒清一切关系。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所谓消灭,是指法律上终止了权利、义务关系。
既然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都不能消除与子女的关系,那么,自然血亲的父*女关系,也就自然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
但是,现实中的确存在着所谓断绝父子关系的情况,对此,只能说明父子关系恶化到了极端严重的地步,但这种行为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9:52
父子关系可以分为两种。自然血亲的父*女关系以及抑制血亲的父*女关系。自然血亲父*女关系即通常所说的亲生父*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亲生父*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的人为解除。
法律依据 《*》规定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但是都没有规定父*女关系可以断绝,也就是说,亲生父*女关系是不可以人为的。解除的抑制血亲服务*女关系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实质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这种关系通常可以认为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