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4 04:56
共2个回答
懂视网 时间:2022-07-29 21:09
1、如果超过法定的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话,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2、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三)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9 18:17
法律分析:一般工龄“工龄”指的是劳动者连续工作的时间,不限于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
本企业工龄 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191号第一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从参加工作到正式退休为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抱*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