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4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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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9:43
摘要零报价和象征性报价违反的法律规定主要是禁止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关于低于成本价竞标问题,最先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在*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与此相关的规定主要有:《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国家*等七部委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财政部第18号令第五十四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5评审过程中发现某供应商投标报价填写为零作为评审专家应该如何处理零报价和象征性报价违反的法律规定主要是禁止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关于低于成本价竞标问题,最先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在*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与此相关的规定主要有:《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国家*等七部委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财政部第18号令第五十四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亲亲这边如果没有什么问题的话 可以给个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