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违章可以别人代替吗,拿复印的行驶证可以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8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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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8:23
驾驶人无法本人到场处理交通违章的,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需要驾驶人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以上证据的原件或者复印件都可以)、处罚通知单和代办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和钱到交通违法地或者驾驶人驾驶证的核发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8:24
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只能本人前往,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需携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到所在地任意交通支队、执法站接受处罚处理。对处罚结果有疑义的,也可要求查看违法视频或违法照片。非现场违章处理前不会产生滞纳金。在接受处理后十五日内凭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会超过罚款数额。追问谢谢啊,我替老公问的,他现在回来了
追答采纳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