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7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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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7-27 09:35
卖房人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收取他人购房款,事后又将房屋过户给其他购房者,极容易构成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224条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房二卖”中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依然要满足诈骗犯罪的基本构造,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处分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
因此,要认定“一房二卖”的行为人构成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购房者存在认识错误;出卖人实际取得购房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7 06:43
一房多卖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一房二卖不能取得房屋的一方买卖合同无效,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交由仲裁机关确认无效并确认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同时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请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