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9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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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08:25
如果划拨土地的房子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或村*颁发的就是属于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名称,是指在农村和城市郊区,由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凭借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者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用于销售的住房。
此类房产没有土地使用证,同样也没有产权证书。也就是说,“小产权房”不具有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其交易一旦产生纠纷,不受法律保护。
因为“小产权房”只有乡*或村委会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即宅基地证,而没有经过备案,没有产权证,所以不能进行抵押,不能贷款。如果交易,买方只能一次性付款,而且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
扩展资料:
出台*:
2012年2月21日,国土部在“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等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2年起各地土地市场流标、流拍类现象须及时上报。同时将限期处理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类案件,包括试点处理小产权房问题。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决定》提出的是改革的方向,包括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并没有谈及如何解决“小产权房”这样具体的问题。
2013年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小产权房
人民网-“小产权房”能否作为不动产买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08:25
土地的性质一般分为出让和划拨。出让是指缴纳有土地出让金,属于国有土地,可以由开发商在其它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发房产买卖。划拨一般是集体或单位规划,用于少数群体的用途,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所以在此基础上开发的房产,如果有产权证是可以交易的,但应先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小产权房一般指的是没有房产证的房产,因土地性质属于集体所有或其他证件不全的房产。希望可以帮到你。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08:26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