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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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4 04:30
六个月。
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自觉是交纳党费的内生动力。自觉即为有所认识,而有所觉悟。党费不只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也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更是党员意识、组织意识的具体体现。自觉交纳党费的行为,是党员打心底深深认同的举动和行为。
扩展资料:
在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要认真分析研究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条件。不要把因有某些客观原因而连续六个月没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没有交纳党费,或没有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一律不加分析的作自行脱党处理。
同时,党组织如发现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等问题时,应及时批评教育,帮助他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六个月以后才去过问或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坚持不改,则应按照党章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党新闻网-党员在什么情况下算自行脱党?对自行脱党的党员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