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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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1 21:07
法律分析:湖南房屋维修基金收取标准:1、电梯房:120元/平米。2、楼梯房:75元/平米。3、别墅:200元/平米。关于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交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主要按照所拥有的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同类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的5%至8%。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3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