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用来偿还欠款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16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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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2 07:04
可以用来提取偿还欠款的。
准备资料:
首先要准备欠款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办理流程:
本人携带欠款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他们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2 07:04
现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实现自然人可以破产的*规定,或是法律法规规定,但是当个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如果有住房公积金的,是可以用于抵债的,但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是不能作为资产抵债的。
单位缴纳的社保,是单位为职工履行的法定义务,单位缴费部分,一般是按照保险种类的用途,计入了统筹账户或是统筹基金账户,这部分钱不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是不能用于抵债的,个人缴费部分,虽然是属于个人账户,名义上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但是养老保险和单位缴费部分是配套使用的,个人账户资金不得提前支取,所以养老保险费用是无法用于抵债的;医疗保险部分,虽然也有个人账户,但是医疗保险具有特定的用途,主要还是保障参保人看病就医,加之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比较少,而且用途只能是刷卡买药或是到医院门诊看病,所以这也是无法抵债的;其他的保险种类,诸如失业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等,不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更是无法用于抵债的。所以不管是单位破产资不抵债,还是个人资不抵债,社保都是无法用来抵债的,这是由于社保的属性决定的。
但是住房公积金和社保的性质不一样,不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是一种带有福利性质的收入。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用来抵债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同等比例缴纳,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缴费基数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最低的缴费比例为5%,最高的缴费比例为12%。但是现在很多单位在执行中,将住房公积金中作为职工福利的一种形式,不是按照职工本人的实际工资来缴纳,而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总收入来缴纳,这样计算起来很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已经超过12%的最高的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实际上主要的用途是由于买房、建房、租房等方面的开支,单位职工在有买房需求时,其首付款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作为首付费用,贷款按揭部分,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要比办理商业贷款低好几个百分点;不买房自己租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作为房租费用,自己需要装修新房或是房屋翻修、大修的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买房、租房等需求的,住房公积金就相当于自己的银行存款,在有需求或是家庭生活困难时,也是可以申请提取的;本人如果辞职离职的,达到一定的期限以后也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可以申请一次性将住房公积金提取,永久封存账户等。从上述这些用途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来分析,住房公积金完全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所有权永远归个人所有。
当个人破产或者是资不抵债时,由于住房公积金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完全是可以用来偿还相关的债务的,因为这个抵债,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果本人的房产是用住房公积金购置或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房屋是可以用来抵债的;当个人的工资性收入或是财产性收入资不抵债的,但个人公积金账户还有余额的,实际上个人住房公积金作为自己的存款,也是可以用于抵债的。
在很多债务纠纷中出现资不抵债,当事人提起*强制执行的,如果本人没有可执行的标的,或是没有执行的资产和现金,在这种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还有余额的,*也可以冻结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直接将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作为执行的资产,这也完全存在的。但是*在执行时,也要充分考虑还债人的生活所需,在执行时会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每月给当事人留一定的生活费用;但如果是单位或法人破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由于住房公积金属于单位职工所有,全部计入了职工的个人账户,所以在单位出现破产、资不抵债等情形时,作为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是不能用于偿还单位债务的,单位也无法动用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人民*在执行单位财产时,也不能冻结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2 07:05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正常是不能申请冻结扣划账户用来偿还借款。离职销户提取公积金一般都是可以即时去办理的,建议具体再详细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