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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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10:02
法律分析: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部门管理,发放给个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