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无理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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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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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5:45
http://www.hl.jcy.gov.cn/detail.cfm?newsid=228C46922AFA&id=2A8F538539EDFDDD0EC4FBF3473C86D9C4DD13FF
无理访、违法访、过激访的确认标准
信访工作是各级*和*为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而设置的职能部门,是党*亲民工程的重要体现,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近年来,由于国家对涉法涉诉案件解决力度的加大,一些救济补助措施的先后出台,给一些上访人造成了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出现了大量无理访、违法访、过激访,给信访工作造成前所未有的压力。那么什么情况属于无理访、违法访、过激访呢?我个人认为:
一、无理访的确认:
对经地方*、*,行政机关复议后或经司法机关多个部门认定无理的请求,上访人继续上访的应视为无理访。上访人由于对国家*和法律法规不理解,为达到自己的要求而多次上访,企望有朝一日各级组织能做出让步,使自己的无理访得到解决。甚至有些上访人由于对地方*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满意度出现偏差,认为地方*在解决和处理问题方面有袒护之嫌,存在官官相互现象,加之上访人根深蒂固的思想作祟,导致无理访的发生,造成上访案件久息不绝,甚至缠访、闹访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一旦遇上国家有大的活动,包括召开“*”和08年的奥运会,上访人就会不失时机的立即上访,认为,只有进省进京给*施压才能解决问题,致使大量上访群众滞留在省在京,给当地*正常工作造成很大压力。
二、违法访的确认
上访人的诉讼请求,经一审、二审人民*判决或裁定被驳回或上访人申诉再审后仍被驳回的,上访人继续越级上访的应视为违法访。有些当事人因对*严重不信任,导致上访人“宁可信访也不信法”的现象发生,因此,当判决、裁定结果达不到自己期望值或法律无法满足当事人要求时,在申诉无果或上诉被驳回的情况下,上访人会不停的越级上访。虽然有些上访人的诉求问题已经过复查、复核,上诉、再审等程序,仍认定上访人诉求无理的;有的人民*为此特邀请人民陪审员或各界代表举行听证会来公开审理上访案件,而且处理意见是公正合法的,但上访人就是不肯息诉罢访。究其根源就是有一部分上访人觉得碍于情面不肯息诉罢访;有一部分上访人觉得既然已经上访了就一定要闹出个结果来;有一部分上访人采取从众心理,明知自己上访的理由不充分,仍不断的越级访。
三、过激访的确认
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有部分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经劝阻仍妨碍公务,冲击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的为过激访。这些年来,国家对过激访的行为主要是劝诫和疏导,虽然《信访条例》中对上访者的过激行为规定可以通知*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制止,但在实际工作中考虑到上访人上访的理由存在部分合理及一些错综复杂的历史原因等诸多因素,对上访人过激访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各级*、*仍采取宽容、忍让、克制的态度,这样,往往给上访人造成一种错觉,认为:各级信访部门对过激访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加之信访部门在接访问题上有着严格的规定,首办负责制、领导责任制等规定使信访工作尤如高压线,接访人在接访工作中如履薄冰,唯恐把矛盾激化,造成上访人进省进京上访,上访人也因此抓住信访部门的这种心理,指责、谩骂接访工作人员,有的甚至砸信访部门的办公设施,拦截公务车辆等等。
以上种种都给我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了混乱,给党和*带来了人力和财力上的损失。希望立法机关能尽早立法,使信访工作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