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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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14:47
《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规定,单位缴费基数按照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不满一年的员工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年第一个月工资确定。
缴费基数的立法本意,就是按照职工的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多少,决定了养老金、医疗账号余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育津贴等等待遇的多少。目前浙江省最低的缴费基数是1532.5元,很多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缴纳社会保险时少申报职工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地税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劳动部门是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地税部门是社会保险的征缴机构。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大家直接向地税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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